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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00:38: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政法委、教育厅(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信访局(办)、残联:
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1月,多部门联合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目标和2019年试点任务执行情况,结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研究制定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1),同时增设湖北省武汉市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见附件2)。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省份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整体防控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进一步指导试点地区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地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附件:1.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新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0年4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上述信息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4/28/content_5507156.htm
为进一步推进和指导各地规范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简称试点工作),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根据试点工作整体目标和2019年试点任务执行情况,2020年4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中国残联以办公厅函形式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增设试点的通知》。
2020年试点重点工作包括三方面13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具体任务包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评估,分级分类培育人才和建立人才信息库。二是继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包括继续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善学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综合医院心理健康服务。三是继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等重点人群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针对当地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一项特色项目。
湖北省武汉市作为受疫情影响最严重地区,亟需开展相关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故在现有64个试点的基础上,增设湖北省武汉市为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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